卢湾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
4月26日下午,区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江介华,卢湾特产副主任胡怀坤、蔡巍东、吕金葆、陆金翠、林荫茂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了会议。区人民政府王丽华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邹建东院长、区人民检察院田树坤副检察长、代表组正副组长及部分代表列席会议。区政协办公室负责同志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办公室主任陆进兵作的区政府关于代表书面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主任孙为民作的关于该议题调查情况的报告,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代表书面意见办理的审议意见。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书面意见94件,截至4月10日,已按照规定要求答复代表。会议对代表书面意见办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区政府高度重视代表的书面意见,办理工作也取得了一定实效。代表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的较多,部分代表还主动对一些办理部门和承办人员进行了表扬。卢湾特产会议希望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代表书面意见办理工作的认识,以新的工作理念和工作节奏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办理力度,注重提高代表书面意见的解决率,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和实效。同时,要不断加强对办理人员的教育培训,严格执行办理程序,强化办理工作责任制。此外,卢湾特产应全面梳理本届代表书面意见办理工作,加大跟踪办理的力度,通过对“正在解决”、“计划解决”和“已经解决”的书面意见的继续办理,把问题的解决落到实处。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卢湾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卢湾区拟与北京市东城区建立友好城区的议案》和主任会议《关于上海市卢湾区与北京市东城区建立友好城区的初审意见》,并根据《区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第三条第(六)款的规定,表决通过了《上海市卢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我区与北京市东城区建立友好城区的决定》。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公安分局政委刘浩作的区政府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推进平安城区建设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梁志龙作的关于该议题的调查报告。会议认为:平安城区建设是新形势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新举措,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人民群众所期盼的民心工程。近年来,我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积极推动“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工作方针的落实,认真开展社会治安专项整治工作,大力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广泛开展平安建设活动,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公众安全感评估名列全市各区县第二,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会议指出,我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区委的领导下,经过全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显著成绩,但社会治安形势仍比较严峻,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为了使我区综合治理工作能再上一个台阶,建议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职责,加强协调,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不断提高防范能力;进一步严格实施证照管理,把好行业准入关;进一步充分发动群众,群防群治,建立治安防控网络;进一步加强对保安人员的培训、教育,增强保安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不断提高其自身综合素质;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破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难题;进一步弘扬正气,鼓励见义勇为。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经委主任吴荷生作的述职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蔡家顺作的关于该议题的调查报告。会议认为,吴荷生同志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和公仆意识,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履行了区经委主任的职责。同时,希望吴荷生同志充分发挥规划、组织、协调、服务作用,进一步推进淮海路商业商务结构调整,继续优化发展规划,扩大商业容量,加快推进品牌战略,合理定位经济结构,创新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