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仪征市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
《仪征市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习总书记对农村公路交通扶贫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的部署要求,根据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21]48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8〕66号)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切实抓好我市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工作,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总体目标,全面创成“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交通强国”重要战略部署,推动乡村振兴发展战略落地,助力我市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全力争创“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仪征夯实交通支撑。
坚持超前谋划、统筹安排的总体思想,根据创建要求,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深入开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建设交通强国、高质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加快农村公路从“单向推进”向“融合发展”转变、从“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从“建设为主”向“建管养运协调发展”转变。建立畅通便捷、安全优质的农村公路网络体系;建立权责明晰、运作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体系;建立市场导向、科学规范的农村公路养护体系;建立客货并举、便民惠民的农村公路运输体系。不断提高公路服务品质,改善群众出行体验,推动全市农村公路发展水平逐年稳步提升,为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交通支撑。
(一)认真贯彻中央部署。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交通基础设施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先导先行作用,钟楼特产“四好农村路”助力交通强国建设、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效果显著。
(二)强化农村交通治理。健全政策制度体系,强化政策引导和能力建设指导。完善技术标准体系,推动地方标准规范建设。依托“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基本建立“四好农村路”建设长效机制,主要指标纳入对园镇和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全面实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担任总路长和市级路长,各园镇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各自辖区内园镇级路长,各村(社区)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村级路长,各责任人员在“路长制”组织体系架构下,落实“路长制”工作责任。
(三)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提升农村公路通达水平和通行能力,加快实施县道改造、乡村道提档升级。结合美丽乡村、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积极推进旅游路、产业路、资源路改造建设,重点打造景区、现代农业产业园等旅游产业、特色产业道路,充分发挥交通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促进农村公路与农田机耕道有机结合,为产业兴旺提供强有力的交通保障。2021-2022年新改建农村公路40公里、桥梁2座,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50公里。因地制宜实施农村公路指路标识设置完善工程,全面完成全市农村公路桥梁限载标志设置完善工作。
(四)补齐公路管养短板。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推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效果显著。按照依法治路的总要求,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队伍建设,基本建立覆盖县、乡、村道的“路长制”组织管理体系,市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专管员。充分发挥园镇、村的作用,调动沿线村民的积极性,对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进行监督,对破坏路产路权行为进行制止并依法打击,切实维护好路产路权。进一步落实市级农村公路管养责任,全面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公路管养资金保障机制;市、园镇两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率达到100%,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经费全面纳入财政预算。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实施到位,农村公路路况水平维持较好,泗阳特产路域环境有效改善。
(五)推动综合运输发展。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建立优质高效的运输服务体系。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达标市创建工作,统筹协调公共交通、城际客运和农村客运发展,扩大农村客运覆盖范围,建立农村客运政府购买服务或运营补贴机制,推动农村客运可持续稳定发展。积极推进客运班车发展小件快运服务,按照“多站合一、资源共享”的模式,推广客运班车、货运班线代运邮件等农村物流组织模式。以农村交通服务站点为平台,实施农村物流达标县创建工作,深入推进“交通+邮政”、“交通+电商”、“交通+快递”融合发展,大力推进市、乡、村三级物流站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完善市、乡、村三级物流体系,构建多样化、专业化、广覆盖的货运网络,着力解决“最后一公里”的瓶颈问题。
(六)突出示范公路引领。完善“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机制,扩大示范创建范围,开展示范乡镇、示范路长等示范创建工作。以打造“旅游1号公路”为抓手,进一步完善规划方案并分阶段组织实施,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六大旅游板块。先期以新集庙山、青山跃进、月塘四庄为先导示范路段进行打造。打造不少于5条“平安放心路”样板路,各园镇至少要选择境内1条以上农村公路打造为养护精品示范循环线。结合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实施路田分开、路宅分开,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公路建设,打造不少于5条“美丽农村路”样板路,组织开展“骑行仪征,看美丽农路”等主题宣传活动。
(七)提升智能管理水平。基本建成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一网一平台”智能化信息化管理和服务平台,逐步实现农村公路智能化管理,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效能。加强互联网、大数据、卫星遥感、快速检测等新技术的应用,确保农村公路规划合理、建设精致、管理高效、养护及时、统计精准,钟楼特产提高农村交通信息管理服务能力。
(八)完善安全保障体系。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安全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农村公路建设市场规范有序,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强化建设市场监管和质量、安全督导,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有计划、有组织实施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对新改建的农村公路要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组织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完善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交通、公安、规划、应急管理和涉及园镇等单位协同参与的农村客运班线联合审核机制。对新增农村客运班线,严格对照规则进行审核,科学合理确定客车车型、站点设置、通行时段和运行限速等要求。强化路政管理和执法能力建设,加强路产路权保护,加大农村公路超限运输治理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超限运输及各类破坏、损坏农村公路设施等行为。
(一)启动部署阶段(2021年6月)。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扬州市交通运输局积极对接争取创建名额。按照“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标准,对建管养运各块进行调查摸底,聘请咨询单位编制相关创建计划,制定创建实施方案,启动示范县创建工作事项,并分解落实任务和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7月-2022年7月)。向省、扬州交通运输部门提交创建申请。依据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建设好,管理好,养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督促各相关部门、园镇按照实施方案和整改措施要求、内容、标准,落实责任、务实举措、扎实推进;各级领导机构加强协调、督查,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三)自查迎检阶段(2022年8月后)。活动创建期末,按照创建目标任务,巩固创建效果。并将创建工作资料进行整理、归档、装订,形成验收文件,向上级部门提出验收申请,迎接扬州市交通运输局和省交通运输厅检查验收,并适时提请交通运输部检查验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园镇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工作措施,制定创建方案,做到任务清晰、责任明确、措施有力,全面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由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工作的部署落实、协调推进、指导服务和检查考核。各镇园镇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相关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合力推进创建工作开展。
(二)落实工作责任。将“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纳入市、园镇年度考核,为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同时,各相关部门、园镇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建设目标,充实工作力量,落实资金、机构、人员和保障措施,全力支持配合“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
(三)加强资金保障。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保障机制,在足额安排现有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等省级补助资金基础上,加大对创建活动的投入力度。
(四)加强监督考核。建立常态化督查通报机制,实行每月一督查,每季一通报。按照“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年终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到市委、市政府年终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对目标任务完成较好的相关部门、园镇及负责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力,未完成目标任务的相关部门、园镇及责任人予以通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主要负责工作部署落实、协调推进、指导服务和检查考核工作,邵士翔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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