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年间嘉定的黄草编织与篾竹业
奉贤特产黄草织品乃嘉定有名的特产,明清之季编织黄草已成为东北乡农户的重要副业。民国年间,北横沥以东,东练祁以北,界泾以西,黄姑塘以南,纵横百余方里内之农户,几乎家家种草,户户编织。
民国初年,布市衰退,徐行附近之黄草编织日见改进。首先提倡改良者为在疁城开设森茂绸缎号之朱石麟氏。民国8年(1919年)朱石麟等集资开设兴业草织公司于徐行镇,先设传习所,延徐荣卿为技师,教授贫民编制草鞋、拖鞋及提包等,并不断推出新品,如文夹、书包、钱袋、信插、笔筒、坐垫、杯套、杯托、草帽、台毯,以及新式凉鞋、拖鞋等10余种静安十大美食。大小方圆疏密均有,颜色花字西文齐备。复又聘邓维德为经理,驻沪专事推销。邓采用“化零为整”的营销方式,将贩售织品的20余人,全数兼作收货员。规定凡收货一千文,予以酬劳三十文,而每一收货员,日可收货百余千文,每日所得亦有四五千文,故一般小贩亦乐而为之。又订立业规,划一价格,剔除劣货,出品精良,销路日广,营业大盛。由于黄草织品“韧而且坚,价廉物美,竟将日货(柳条提篮、绿布衣包及纸皮拖鞋等)压倒,使之绝迹沪市。”嗣后,振兴、新华、达利、合成、大华等草织公司先后设立,集资收购织品。民国9年至10年为黄草织品的鼎盛时期,式样种类与日俱增。在冬春两季农暇时,徐行一带每日产量达二三千斤,产品除行销全国外,还远销美、加、英、德、法、意、日、澳、南洋等国和地区。年销售额达六七十万元。老幼编工,日得银圆七角至一圆多不等。民国11年,兴业公司首先停闭,后起者亦相继歇业。其主要原因是诸公司之主持者目光短浅,只图一时微利,不谋团结一致,互相倾轧自残,滥收贱卖,出品日劣,价格日低,销路日窄。
自兴业等草织公司倒闭后,业此者均系担荷肩挑之小贩,既无雄厚之资本,又无团体之组织,仍各自为谋,倾轧未已,日趋衰落,黄草织品的年销售额徘徊在10万元上下。民国22年,吴春泉、蔡永和、姚祥芬、陆洪纶、张颂周等曾有组织嘉定草织品改进会之举,终因权利冲突,未有善果。抗日战争期间,草织业奄奄不振。抗战胜利后,提倡无人,货品不加改进,贩销者多无知识,互以劣货低价向外商争销,大失对外信用。
嘉定的竹器盛产于南门外。光绪《嘉定县志》有“篾竹质细而厚,多产南乡,城南有篾作村,村人以制筛筐之属”之记载。民国《嘉定县续志》亦有“篾作节疏肉厚,本末挺匀,细于燕竹,篾甚坚。石冈乡人种以制器,笋亦可作蔬食”的记载。民国年间,从南门到石冈镇一带的村民大多无田产,以做篾作为生。民国23年,城南的白墙、周家村、泥桥、众芳桥、庙前等5个自然村,共有154户人家,其中以篾作为主业的有142户,占总户数的92%。此外,这5村附近的龚家村、澄塘桥、小龚宅、罗行等村宅,从事篾作的也有十之六七。所以这一带总计约有500户人家是以做篾作来谋生的。光绪《嘉定县志》所谓的“篾作村”似是泛指这个篾作手工业区域,而非某一个村落。
民国13年至20年是篾作村的全盛时期,竹器品种主要有筛、筐、箩、篮、盘、扁担、畚箕等。其时,篾作村年均销售额有15万元左右。竹器之销路一为丝厂,厂里所用的丝篮,每年可销2万余元;一为天津牛庄等处,每年可销4万余元;一为浙江省北部,每年可销万余元;一为上海及周边各县,每年可销5万至6万元。但是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天津牛庄等处,出口货锐减,销量不及原来的十分之一。1932年“一·二八”兵事后,沪上120余家丝厂仅剩20余家,销售额由2万元减至1000元至2000元,此外各埠各县亦因经济不景气而销量减少。至民国23年,篾作村竹器的销量不及全盛时的十之二三。为了减少库存,只得削价销售,因此获利甚微,村民生计更难。是年,全年每户经济收入在100元以下的占70%;100以上、150元以下的占21%;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占4%;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占5%。可见大多数村民生活相当贫穷。因生活所迫,不少六七岁的孩子不上学读书而学做竹器。这一年,篾作村村民中只有一个初中毕业生,两个高校毕业生,识字和求学的人数占26%,不识字和失学的儿童占74%。
为应对篾作业的衰败和篾作工人生活的困苦,石冈人张乃璇等地方有识之士奔走呼吁,建言献策,适时提出了广开销路改良产品、提高工人文化、改善工人生活等措施,篾作业得以逐步复苏,工艺不断优化,竹器品种渐渐增加到竹椅、竹台、茶几、书架、果盒、坐车、摇篮、花瓶、针钱匾、篾席等数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