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职工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1月31日,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司法局在新城区徐州报业传媒大厦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徐州市职工维权十大典型案例”评选情况。
此次入选的“徐州市职工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分别是:江苏智临律师事务所报送的“圣戈班职工经济补偿金协商谈判案”;徐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报送的“王某诉徐州市某展览馆全日制用工劳动关系确认案”;鼓楼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报送的“王某诉某物业公司超过退休年龄工伤待遇案”;新沂市人民法院报送的“李某诉某医疗器械公司女职工劳动保护案”;贾汪区人民法院报送的“成钢集团513人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案”;云龙区人民法院报送的“宋某诉某网络科技公司APP推送服务新业态劳动关系确认案”;泉山区人民法院报送的“娄某等7名大学生兼职劳动争议案”;沛县法律援助中心报送的“魏某诉某生态有限公司工伤待遇强制执行案”;新沂市法律援助中心报送的“罗某诉某化工企业疑难复杂劳动争议化解案”;铜山区法律援助中心报送的“周某诉某铸造有限公司快速追索工资案”。
“徐州市职工维权十大典型案例”汇集了2016年—2018年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部门、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各级人民法院、工会法律援助机构和社会公益律师受理的各类侵害职工权益典型案件。10起案例中,涉及劳动合同纠纷的有5起,涉及拖欠工资的有3起,涉及工伤赔偿的有2起,同时还兼有劳动关系认定、劳动合同解除、劳务派遣和女职工保护等问题,具有广泛的代表性,集中反映了职工工资拖欠、工伤赔偿、社会保险等热点、难点问题,同时对于新业态劳动关系认定问题进行了剖析,反映了社会各界关心关爱职工、依法维护职工权益的突出成效。
慎重择业:在选择职业时,应到经过劳动部门批准的职业介绍机构择业,对用工单位的用工资格、企业效益、信誉等方面进行考量,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留存。
明确权利:如果用人单位出现收取押金、拒付劳动工资、未经协商延长劳动时间、强迫劳动者从事危及生命安全的工作、使用童工或拒付工伤医疗、工伤补偿费用,拒付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费用等违反劳动法规的行为,都可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依法维权:遇到侵害自身权益的行为,可以通过工会和用人单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应依法向人社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12351职工热线劳动监察热线法律服务热线都能提供便捷的咨询服务。
答:当事人可通过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平台申请线上调解。该平台是省人社厅为方便当事人维权精心打造的互联网+调解争议化解平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后可以通过拨打12333、登录江苏省人社厅网站等方式线上申请调解,自主选择调解专家。目前,平台的调解专家有150多名,由全省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的业务骨干担任。
调解专家在收到平台推送信息后半日内答复申请人是否立案。决定立案的,调解专家通过线上调解的方式开展工作,十日内调解结案,2018年平台调解成功率高达80%以上。
答: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职工申请法律援助应该具备三个条件:
请求的事项属于法律援助范围,如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因劳动关系请求经济补偿、赔偿,睢宁特产请求工伤损害赔偿等。
符合经济困难标准,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人员人均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就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830元,县市为1620元。
有合理的请求及事实依据。法律援助维护的是职工的合法权益,睢宁特产其请求必须有相应的事实和证据材料支撑。
另外,针对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不需要审查经济困难证明,也无事项范围限制。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的,免除经济困难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