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台安一对父子涉嫌制售有毒害食品被公诉
正义网辽宁8月6日电(通讯员姚晓滨 马玉翠 洪伟)辽宁省台安县检察院6日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将一对父子依法提起公诉。孙氏父子的“豆芽发财梦”从“发芽”到覆灭紧紧一年就破灭了。
1944年出生的老孙(铁)仅为小学文化,辽宁省台安县台安镇人,做绿豆芽生意有10多年了。 刚开始做生意那会儿,老孙单纯、抚顺特产忠厚、能干,对人也很礼貌,附近的批发商都很喜欢从他这进货。
卖豆芽的收入有限,囊中羞涩的老孙嫌“正规途径来钱太慢,想找点挣钱快的活”。大东美食“人家都开小汽车了,我还在走路。”这样的慨叹背后,正是贪欲使他心态失衡。
2011年3月的一天,老孙与其他几个朋友聚在了一起,几杯酒下肚之后,其中的一位朋友说起在电视上看到的关于毒豆芽的报道。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朋友的一番话使老孙的思想渐渐开始动摇起来了,他想用行动改变自己的一副穷酸相。 于是就从这一年开始,在儿子小孙(小铁)的帮助下开始制作毒豆芽。
老孙从江苏一家生产无根绿豆芽素的公司以每支5分钱的价格一次购买2000支无根绿豆芽素。用水、绿豆、无根绿豆芽素,冷热水交替洗7天的方法生出绿豆芽。
父子两人每天大约生产200多斤绿豆芽,用60度的水泡绿豆,6个小时后将绿豆捞出来,将水澄干,将绿豆放于筐内,大约4小时待绿豆出小芽后下筐,下筐前每筐绿豆用10斤水兑一支无根绿豆芽素,将这筐绿豆用兑有绿豆芽素的水泡一下大约2分钟,然后捞出放于筐中,生出的绿豆芽品相好,无须根。1斤绿豆,保守估计,可生发9斤豆芽。1斤绿豆,成本不过4元,9斤豆芽,可卖到10元左右。也就是说,9斤豆芽,可获利6元,利润额超过100%。每天卖200斤左右,可以多获利100多元。
2012年5月24日,台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对县内生产、批发绿豆芽的窝点进行检查。当执法人员来到老孙家生产绿豆芽的窝棚时,发现门口已被人用环形锁锁住。窝棚边上停了一辆废弃的面包车,车上拴着一条大狗,冲着执法人员不停吠叫。执法人员找到老孙,说明来意后要求其打开环形锁,老孙却狡辩自己没有钥匙。执法人员要求查看其身份证件,老孙也表示“没有带在身上”。此时,老孙的妻子张某从棚子后面绕出,辩称:“我们早就不做豆芽了,停了一个月了,里面什么都没有。”然而执法人员却在棚外的地上看到有零星的豆芽散落,且均较为新鲜。执法人员再次要求老孙打开门锁,遭到拒绝。随后执法人员果断撕开油布棚的一角,钻进窝棚,一股浓浓的药水味扑面而来,执法人员打开手电后发现,棚内堆放着十几个绿色塑料桶,有的桶内已经发满豆芽,另有几个桶内放着一些已经浸泡好的绿豆。执法人员从桶里随意抽出一根豆芽,约有10多厘米长,个头均匀,颜色白净,没有须根,成色鲜亮。在这些塑料桶的边上一口很大的水缸就放在一边,里面有半缸混浊偏蓝的液体,在缸边的地上,丢着几包药剂的包装袋。执法人员仔细端详,依稀辨别出有“兽药”字样。执法人员果断将这些塑料桶都搬到棚外,据估算,现场有500多斤毒豆芽被查获。
经检验发现老孙家生产的绿豆芽中含有恩诺沙星,而恩诺沙星是一种兽用药,里面含有激素,可使豆芽长得又粗又长,而且可以缩短生产周期,增加绿豆的发芽率。但是人食入后,会在体内产生亚硝酸盐,长期食用可致癌,系有毒有害物质。台安县公安局遂于7月11日以老孙、小孙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请台安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台安县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老孙、小孙在生产、抚顺特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危害公共安全,证据确实、充分。两人的行为均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一百四十四条,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于7月18日,以被告人老孙、小孙涉嫌生产、沈河美食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抚顺特产
老孙说自己在家务过农,也出去打过工,其实每月2000元左右的收入吃用也够了,但总是不甘心,“过去,我总以为多少年来大家都这么干,所以我干也没事,一直存有侥幸心理。现在才明白是犯罪,回想起来真是太不值了,这辈子再也不干这种事了!”提审结束前,老孙这样对检察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