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台安那些事
2016年,我县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六个精神”、“五个一批”总体要求,着力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创新帮扶机制,强化部门责任,全力推进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全年共下拨各级扶贫资金1009.3万元,项目、资金、人员落实到户,溪湖特产养殖种植类扶贫项目对接完成并已见成效,光伏发电项目装机总容量达662.6千瓦,20户D级危房改造全部完工,988户195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4个贫困村全部达到省级考核销号标准。今年,我县将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原则,深入实施“六五五”工程,确保完成1044户2000人脱贫、5个贫困村销号、22户D级危房翻建。检查组希望,台安要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真正使各项政策措施更加精准,确保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要齐心协力抓好落实,全力以赴将脱贫攻坚工作做细、做实、溪湖特产做好。
今年以来,县法制办加大工作力度,根据《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溪湖特产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及市里工作要求,起草并下发了《台安县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关于印发台安县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台安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试行)》等系列文件,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让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
一是规范涉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工作。行政执法机关涉企行政处罚案件全部纳入备案审查范围;重大行政处罚提请行政执法机关集体讨论前,须经处罚机关法制科室审查;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15日内,向政府法制部门备案;处罚金额超过1000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报分管县长,处罚金额20000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报县长。每一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做到合法行政,守住法律底线。二是实行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制度。执法机关年初编制执法检查计划,由县法制办进行审核,报政府批准后方可到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同一行政执法机关对同一企业的执法检查,每年不超过一次。检查时,要出示执法证件和《行政检查通知书》,检查结束后30日内将检查结果报备。涉及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领域行政执法,在每年年底报政府法制部门备案。三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维护法治统一、优化营商环境,根据《辽宁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规定》,县法制办每年都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凡是制约我县经济发展,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律清理废止。
四是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通过执法检查人员随机调配,涉检企业随机抽取,检查事项公开透明,着力解决部分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涉检企业名录库,为运行“双随机”系统做好基础工作,转变原有行政执法检查模式,建立新检查模式。今年,根据市里统一安排,有步骤推进此项工作,从源头上杜绝“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现象,全面优化经济发展法制环境。
五是实行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制定并印发《台安县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要求县财政、物价部门每年要依法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进行核定,并向社会公布目录清单。实行收费清单管理制度,企业不承担清单以外的任何行政收费性质的缴费义务,规范执收行为,杜绝“搭车”收费、擅自减免费用行为,企业发展环境得到改善。
六是规范行政裁量权。细化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行政裁量权裁量指导标准并体现在各类行政执法活动中。凡有公示、提示、说明、示范、告知等作用的,在相应场所应有实物证明便于查看。目前,全县已完成29个执法部门行政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规范工作。
为积极推进我县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年初以来,县民政局因地制宜,周密安排,创新工作方式,积极开展地名普查工作,相关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组建队伍,全力做好地名普查准备工作。成立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入到各镇场街道和县直各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各部门配备业务负责人1名、普查员、联络员1-3人,各村(社区)配备1名普查员。发放《台安县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实施方案》100余份、《辽宁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手册》20余份、地名调查目录100余份、地名登记表4000余份。
二是注重宣传,强化培训,全力确保地名普查工作质量。在地名普查工作初期,通过分片走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大力宣传,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在此基础上,以集中、分片和重点培训的方式,加强普查员培训工作,确保地名普查质量。召开全县地名普查业务培训会议,对地名普查业务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进行专业培训,使培训人员准确把握地名普查基本工作方法和各项技术指标,严格操作规程,确保普查成果准确无误、符合规范。三是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全力提高地名普查效率和精准度。加强部门配合,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职能划分,有效促进地名普查工作整体推进。同时,根据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开展普查。以村(社区)为主开展普查,普查资料下发至各村(社区),由村(社区)落实人员填报登记表,审核、汇总。以镇(街道)为主、村(社区)配合开展普查,镇(街道)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班子,填写地名调查目录表和地名登记表,再深入村(社区),与熟悉当地情况的人员现场进行核对和补充。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提高普查效率和精准度,县普查办与各村、社区、镇、街道及相关单位建立QQ群,并邀请省、市普查办专家加入,便于发送资料、沟通信息、及时交流工作情况和解答疑难问题。为每一张普查表配发一张照片,使普查效果更直观形象,更具历史价值。
四是层层审核,细致考证,全力保证地名普查数据质量。严格对地名信息资料进行审核把关:由各镇场街组织熟悉当地情况的同志对本辖区地名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各委办局地名信息资料由各委办局联络员审核;由县普查办对各场街和委办局提供的地名信息资料进行汇总、审核和修改。经过实地踏勘,由县普查办对各镇场街的地名信息再次核实确认,进一步整理完善,保证地名完整性和准确性。由县普查办组织专业人员对全县地名调查登记资料进行核对,确认合格后录入数据库。要求各单位普查员严守工作纪律,对涉密数据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有效杜绝泄密事件发生。
为激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积极性、主动性,着力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近日,富家镇综治办、司法所、市场监督分局等单位联合开展以“平安在身边”为主题的社会综合治理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发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等知识宣传材料,面对面地向市民群众宣传讲解各种法律知识和安全常识,受到群众普遍欢迎,为人人参与社会治理营造了浓厚氛围。本次活动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余人次,有力提高广大群众法律意识及安全防范意识,激励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地参与平安建设,对维护该镇稳定、推进平安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是提高访查率。针对辖区面积较大、人口分散不集中地域特点,推出 “错时走访”、“弹性走访”等便民走访模式,认真做好每一次走访、比对、核查工作,并及时将比对核查情况进行录入,保证人口信息准确鲜活,提高民警访查率。目前,入户访查率、信息准确率均达98%以上。二是提高管控力。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加强与周边毗邻派出所的沟通联系,建立信息互通、联勤巡逻、处突协作、办案协助联勤机制,扩大警务工作的辐射面,盘活互动双赢机制,切实提升警务工作实际效能。目前,派出所联合办案达20次以上。三是提高满意度。针对辖区土地纠纷、邻里矛盾等问题日益增多现状,积极创新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将矛盾纠纷化解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发现苗头主动提前介入,就地化解防止矛盾激化,有力促进社会秩序的基本稳定。目前,各类矛盾纠纷排查率达100%、调解率达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