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维权调查特别行动:菜谱很“丰满” 实物很
青海新闻网讯 都说青海人喜欢吃,各路吃货在大街小巷搜寻着美食。出门下馆子,相信很多人在点菜时,都会拿着菜谱仔细挑选一番。尤其是不知道该吃什么的时候,往往都会照着图片点菜。3月8日12时许,市民王女士和朋友一起去省城七一路一家菜馆吃饭。王女士照着菜谱点了一道“清炒藕片”,菜上桌后却跟图片大相径庭……
“菜谱上,这道菜里有藕片、荷兰豆和紫甘蓝三种菜,可端上桌的却只有藕片。”王女士说,图片上的这道菜看上去色泽鲜艳,很有食欲。可端上桌的菜里只有薄薄的一些藕片,荷兰豆和紫甘蓝不见踪影,唯一的点缀是一些葱花。
除此之外,王女士还照着图片点了一道“爆炒牛肚”,可端上桌的牛肚只有数得过来的几片,其余的全是辣椒。“菜里的牛肚还不够塞牙缝的,干巴巴的还有点不新鲜。”王女士说,这道菜的价格为38元,她觉得一点都不值。
两道菜都让王女士伤了心,她找来服务员询问。服务员说,他们店里的菜就是这样炒的,图片仅供参考。而且菜谱上也写明了“图片仅供参考,菜品以实物为准”。无奈,王女士吃了两口之后离开了。
随后,记者来到王女士所说的这家菜馆,点了同样的一道“清炒藕片”。果然,端上桌的菜远不及菜谱图片上看起来丰富,盘子里只有藕片,没有紫甘蓝和荷兰豆,菜的分量也比图片上少很多。
和王女士一样,市民张先生在五四西路一家饭店吃饭时,点了几道看上去很好吃,但实物却令人大失所望的菜品。张先生说,最让他生气的是一道叫“风味卷”的菜品。
“图片上的‘风味卷’铺了满满一盘,但端上桌的只有几个。”张先生说,菜品实物比菜谱图片上的少一点是可以接受的,但这道菜却严重“缩水”。张先生本想找经理理论,但朋友说,人家菜谱上都写了“图片仅供参考”,张先生只好作罢。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不少市民说,他们外出就餐时都遇到过“图菜不符”“菜谱图片仅供参考”的情况。菜谱上的图片色泽艳丽,端上桌的实物却很寡淡。有的菜图片看上去分量十足,装得满满的,而实际上却很少。此外,市民们吃了“缩水”菜,很多人都会选择吃哑巴亏,不会找店家理论。
市民薛先生说,饭馆里菜谱上的图片跟美女的自拍照一样,都是“美图秀秀”过的,不能完全相信。
3月5日,网友“@不娇不柔不造作”发布微博称,她在某主题餐厅吃火锅,点了一盘12块钱的香菇。上菜后,盘子里的香菇只有5个。每个香菇都被切了三刀,然后孤零零地摆在盘子的四个角,剩下的一个香菇摆在盘子的中间。
这条微博一发出,很多网友看着图片开始了调侃:“摆得挺好的”“盘子真大啊”“真是高大上啊”。不过也有网友说,店里明码标价,只能说性价比不高。
市民刁女士说,现在很多火锅店的菜单上都没有图片,点菜时直接在菜单上打勾。没了图片,大家点菜时心里都没有底,汪清特产不知道分量如何,会不会点多了,或是点得不够吃。
“事实证明,菜的分量都不太多,不够吃。”刁女士说,她几乎吃遍了省城比较有名的火锅店,基本上每家店里的毛肚都只有薄薄的几片。店家把毛肚切片铺在冰堆上,看上去分量很多,其实下面全是冰。白山十大美食
市民赵女士说,很多小饭馆的墙上也挂着自家菜品的图片,实物跟图片都会有些差距。“牛肉面馆里,墙上图片里的牛肉面里有好几片牛肉,可实际上只有肉丁。”赵女士笑着说,这些事情可能大家已经习以为常了,所以,很少有人去投诉店家。
就此,青海卫方律师事务所的卢全律师表示,菜谱上的图片如果与实物差别过大,餐馆对菜谱过度“包装”的行为,和龙特产属于虚假宣传的行为。消费者遇到这一情况时,首先可以跟店家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可以找相关部门投诉。
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民在就餐时,遇到菜谱上的图片与实物不符的情况,只有图片上的菜品与实物完全不同的,商家的行为才属于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投诉。
至于菜的分量“缩水”,少了一些配菜等情况,消费者则应当找店家协商。这名负责人说,店家的菜“缩水”,只能说明他可能是过分追求利润,不能断定这一行为是欺诈行为。
案例:2月份,市民张先生在省城中庄大院附近一家餐馆点了一份擀面皮。张先生吃到一半时发现里面有一只小虫子。张先生找老板娘理论,老板娘向他道了歉并换了一份擀面皮。
支招:有很多市民在饭菜里吃出异物后,基本上都会大事化了,不去主动维权。就此,西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餐饮监管处的负责人说,如果在饭店就餐时吃出异物,消费者首先和经营者协商,若协商无效,可以拨打12331举报。
案例1:2015年6月,市民宋先生和家人在大新街夜市的一家海鲜店点了几种海鲜。其中,一盘火爆大虾让宋先生从此对虾失去了兴趣。这盘虾的颜色是褐色的,吃起来还很臭。宋先生说,那盘虾太恶心了,当时他叫来了老板,老板说可能是过季了虾不新鲜,于是给宋先生换了一份别的海鲜。
案例2:今年1月份,家住城东区的徐女士在家附近的一家炸酱面馆里吃饭。当吃到炸酱里的肉末时,她觉得有股怪味,没有继续吃,转身离开了。“我再也不会去那家店吃饭了。”徐女士说。
支招:消费者在饭店吃饭遇到原料不新鲜、食材变质的情况时应该如何维权呢?西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餐饮监管处的负责人提醒广大消费者,遇到此类情况,应该先保留好变质食物的证据,再拨打投诉电线举报。
案例1:2015年8月,市民严女士陪外地来的朋友去人民公园玩,几个人玩累了就想着在附近吃火锅。她们在一家火锅店点了很多肉制品,吃完后去逛街了。走着走着,她们几个人都肚子不舒服,并接连拉肚子。严女士认为,一定是火锅店的食物不新鲜。
案例2:今年3月8日,李女士一家人去过妇女节,她们在一家私房菜馆吃饭,点了一桌菜,大家吃得很开心。回家后李女士一家人就上吐下泻,第二天打了点滴才好起来。
支招:对此,西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餐饮监管处的负责人称,消费者在饭店就餐后遭遇腹泻不止或导致身体不适时,首先可以和店家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便可投诉。要注意的是,消费者一定要保留好维权证据,例如,就餐时的发票以及呕吐物和排泄物等,以便相关部门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