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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德州确定35处中小学生研学基地夏津有

山东美食特产 2022-07-20 07:10158未知admin

  定陶特产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和劳动教育的开展,让学生走出校园去认知社会、接触自然,体验益智增能的实践活动,帮助学生了解国情、热爱祖国、开阔眼界、增长知识,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 号)和山东省教育厅等 12 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基发〔2017〕2 号)要求,现就推进我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提出如下意见:

  以立德树人、培养人才为根本目的,以预防为重、平阴美食确保安全为基本前提,以深化改革、完善政策为着力点,以统筹协调、整合资源为突破口,因地制宜开展研学旅行,让广大中小学生在研学旅行中感受祖国大好河山,感受中华优秀文化,感受革命光荣历史,感受改革开放伟大成就,增强对坚定“四个自信”的理解与认同;同时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促进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促进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开发一批育人效果突出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建设一批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研学旅行基地,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研学旅行精品线路,建立一套规范管理、责任清晰、多元筹资、 保障安全的研学旅行工作机制,探索形成中小学生广泛参与、活动品质持续提升、组织管理规范有序、基础条件保障有力、 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文化氛围健康向上的研学旅行发展体系。

  教育性原则。研学旅行要结合学生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注重系统性、知识性、科学性和趣味性,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良好成长空间。

  实践性原则。研学旅行要因地制宜,呈现地域特色,引导学生走出校园,在与日常生活不同的环境中拓展视野、丰富知识、了解社会、亲近自然、参与体验。

  安全性原则。研学旅行要坚持安全第一,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公益性原则。研学旅行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对贫困家庭学生要减免费用。

  (一)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各县市区教体局要加强对中小学开展研学旅行的指导和帮助。各中小学要结合当地实际,把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劳动课程统筹考虑,促进研学旅行和学校课程有机融合,要精心设计研学旅行活动课程,做到立意高远、目的明确、活动生动、学习有效,避免“只旅不学”现象。

  我市中小学校研学旅行主要包括知识科普、体验考察、励 志拓展、自然观赏、文化康乐、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等方向,根据不同学段特点和培养目标,不同研学旅行方向可以相互融合,并不断扩展延伸,逐步建立小学以乡土乡情、县情为主,初中以市情、省情为主,高中以省情、国情为主的研学旅行体系。学校应当以学生发展为本,突出学生的 主体性,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学生年龄特点和学科教学内容需要,合理安排不同类型的研学旅行主题,科学设计研学旅行路线,注重突出研学旅行的趣味性、知识性和专业性,构建研学旅行活动的长效工作机制。

  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应当依据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实际和季节特点,一般在每年 3 至 5 月、9 至 11 月等 6 个月中进行。原则上小学 4 至 6 年级每学年安排集体研学旅行不少于 2 次,每 次 1 至 2 天;初中 7 至 8 年级每学年安排集体研学旅行不少于 2 次(含学工学农),每次 1 至 5 天;高中 1 至 2 年级每学年安排研学旅行不少于 2 次,每次 1 至 7 天。鼓励中小学在寒暑假组织学生参与主题明确的研学旅行夏(冬)令营。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工作部署,按照《义务教育劳动课程标准(2022 年版)》 课程设置情况,鼓励在被确定为市级及以上劳动教育板块研学基地内开展劳动周和校外劳动实践。

  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应当面向全体学生,坚持学生全员参与的原则,并通过整年级、整班集体行动的方式进行。确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的学生,应当由家长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学习生活。学校组织开展研学旅行可以采取自行开展或委 托开展的方式进行。学校委托开展研学旅行,应当与有资质、信誉好的委托企业或机构签订协议书,明确委托企业或机构在学生研学旅行中承担的责任。

  各中小学由学校管理人员、教师、教辅人员、家长代表和学生代表共同组成学校“研学旅行实施工作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每学期制定研学旅行计划,开发研学旅行课程,确定研学旅行主题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和过程性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平阴美食提供研学旅行实地课程、地接、交通、住宿、餐饮等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 研学旅行基地),应当具备国家旅游局《研学旅行服务规范》 (LB/T054-2016)所规定的研学旅行供应方行业标准。研学旅行基地应当根据研学旅行主题和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学段的教育目标,突出研学特色,有针对性地配置教育资源、编制研学旅行课程内容和选派研学旅行导师,力争做到“一地一特色, 一地一品牌”。

  各县市区教体局和中小学校应当将研学旅行工作纳入教育科研的重要内容,以课题研究为引领,探讨推进研学旅行工作的有效模式,研究和解决研学旅行工作推进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指导全市中小学研学旅行科学有序发展。

  (二)规范研学旅行组织管理。各县市区教体局和中小学要探索制定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规程,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学校组织开展研学旅行可采取自行开展或委托开展的形式,提前拟定活动计划并按管理权限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通过家长委员会、致家长的一封信或召开家 长会等形式告知家长活动意义、时间安排、出行线路、费用收支、注意事项等信息,加强学生和教师的研学旅行事前培训和事后考核。学校自行开展研学旅行,要根据需要配备一定比例的学校领导、教师和安全员,也可吸收少数家长作为志愿者, 负责学生活动管理和安全保障,与家长签订协议书,明确学校、 家长、学生的责任权利。学校委托开展研学旅行,要与有资质、 信誉好的委托企业或机构签订协议书,明确委托企业或机构承担学生研学旅行安全责任。

  (三)健全经费筹措机制。各县市区教体局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措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经费,形成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学生研学旅行的费用由学生家长负担,随行教师费用由学校负担。学校应当对活动过程中吃住行等费用应做到精准核算,并及时向学生及家长进行公示。鼓励保险企业开发针 对研学旅行的个性化服务产品,对投保费用实施优惠政策。各县市区和中小学应当积极探索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参与研学旅行活动的优抚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减免。鼓励通过社会捐赠、公益性活动等形式支持开展研学旅行。学校在确定研学旅行主题活动方案后,应当通过家长委员 会、家长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及时向全体学生家长进行宣传,告知活动方案、安全举措和收费项目等,并取得学生家长的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确保研学旅行活动顺利进行。

  (四)建立安全责任体系。中小学校应当坚持“安全第一” 的原则,开展研学旅行活动。一是制订研学旅行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科学有效的研学旅行安全保障体系,落实安全主 体责任;二是有针对性地对参与研学旅行师生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帮助其了解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掌握自护、自救和互救 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三是每次组织研学旅行活动应当为师生购 买单次活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四是与参加研学旅行学生家长和委托开展研学旅行的企业或机构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方安全责任。五是实施分级备案制度,开展研学旅行 15 日前,各 县市区所辖学校应当向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上报《德州市中小 学研学旅行活动备案表》和应急预案,市教体局直属学校应当向市教体局上报《德州市中小学研学旅行活动备案 表》和应急预案。

  中小学校组织研学旅行活动应当由学校领导带队,研学旅 行实施工作小组相关人员参与,按年级或班级统一行动。学校应当为每个班级配备不少于 3 人的随行人员(随行人员数量与 学生数量比例不低于 1:15),并安排校医或聘请医护人员随行。有条件的学校安排掌握应急知识技能人员随队。组织研学旅行的中小学校、承办单位及研学旅行基地应当分别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员及其工作职责,构建完善有效的安全防控机制。中小学校、委托机构、研学基地在研学旅行活 动过程中应当安排安全管理人员随团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根据行程安排及具体情况及时进行安全提示与警示。研学旅行承办单位随行人员应当具备应急知识技能,并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实施救援。各县市区教体局负责督促学校落实安全责任。

  1.加强统筹协调。各县市区教体局 6 月 25 日前要分别出台关于利用研学基地资源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方案,并协调发改、公安、财政、交通、园林和林业、市场监管、文化 和旅游、共青团等相关部门落实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方案的实施,共同推进研学旅行工作的开展,切实将好事办好。

  中小学校应当结合本校教学需要,将研学旅行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工作有计划、外出有方案、应急有预案、行前有备案、结束有总结。学校研学旅行工作应当坚持教育性、 实践性、安全性、公益性原则,应当充分体现安全第一、主题明确、考察探究等基本要素。中小学校应当建立研学旅行档案 管理制度,对学校研学旅行工作计划、工作方案、课程内容、 照片影像资料、总结材料、家长反馈资料和对承办单位、研学旅行基地的评价资料等进行归档整理。

  2.建立研学旅行科学评价机制。建立中小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评价机制,把中小学组织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情况和成效作为学校综合考评体系的重要内容。学校要在充分尊重个性差异、鼓励多元发展的前提下,对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情况和成效进行科学评价,并将评价结果逐步纳入学生学分管理体系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研究制定研学旅行活动的督导方式和评价标准。市教体局和市文旅局牵头对研学旅行基地的课程设置、 接待数量、服务质量和社会效益等进行不定期督查评价。

  3.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要指导中小学广泛开展研学旅行工作,充分培育、挖掘和提炼先进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积极创新宣传内容和形式,制作研学旅行产品手册和宣传册,向社会和家长广泛宣传研学旅行的重要意义,向学生宣传“读万 卷书、行万里路”的重大作用,为研学旅行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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