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景、美食、娱乐……济宁城区设置17处夜经济集
为推动城区夜经济发展,帮助群众解决就业、生活、消费需求,维护市容环境卫生,保障道路畅通有序,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济宁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城市管理法律法规,邹平美食济宁市城市运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结合本市实际,按照“疏堵结合、因地制宜、邹平美食便民利民”和“相对集中经营、便于管理服务、确保安全”的原则,
任城区8处:刘庄疏导点、景苑路、靳庄疏导点、运河疏导点、济州上城南广场、翠都国际南广场、苗营疏导点、金宇夜市;
兖州区5处:莲花路(文化园东区南门)、扬州南路(五里庄疏导点)、扬州北路(新百汇城市综合体)、建设西路(太阳财富广场)、西御桥北路(亨利广场商业综合体);
城区夜经济管理遵循“市里牵头、区级主导、街道主责、部门指导、以人为本、放管结合”的原则,坚持“谁举办、谁管理、谁负责”,夯实夜经济开办方主体责任;坚守“不影响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不影响交通和市容秩序,符合疫情防控、生态环保、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市卫容环等各方面要求,便民不扰民、放开不放任、防止一窝蜂脏乱差”的底线;落实“科学布点、主体合法、设施完善、安全规范、精细管理、整洁有序”的标准;坚持深度盘活现有便民疏导点和高品质打造新增夜经济经营区域并重,多渠道丰富特色经营业态,为市民提供个性化、多元化的消费购物体验。
二是明确各方责任,各区、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夜经济开办方落实主体责任,市场监管、商务、城管、应急、公安、交通、住建、消防、卫健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落实行业监管责任。
三是制定负面清单,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制定经营地点负面清单、定陶特产经营内容负面清单、经营时间负面清单,严禁违规经营。
四是实施精细化管理,不得搭建临时违章建筑。夜市内流动摊点及商户产生的垃圾,以经营者清理为主,环卫部门配合为辅。
五是坚持有序、适度放开。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共同维护良好经营秩序和市容环境。对违反管理规定、影响交通、占道经营、噪声扰民、不服从管理的,经教育、劝导无效的,从严从快查处。
六是加强规划引领。各区建立健全引导、准入、退出机制,制定夜经济经营区域服务保障措施,完善经营和安全防范设施,实现有序、规范、整洁、安全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