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检察院对郑晴提起刑事
山东美食特产 2024-03-05 08:2454未知admin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郑晴(女,公民身份号码:342127********7041)在济宁市任城区刘影美食小吃店生产济南特产、销售油条的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硫酸铝钾等成分的膨松剂,致使油条中铝的残留量超过国家标准,足以造成食用群众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冠特产,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发出公告济南特产济南特产,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