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科学院特产研究所
中国农业科学院特产研究所(以下简称特产所)是全国唯一的专门从事特种经济动植物资源保护、开发与利用的国家级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属教学科研单位,主要研究对象为珍贵、稀有、经济价值高的特种经济动植物。
特产所现有在职职工331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26人,高级职称人员82人,博士学位人员69人,吉林省高级专家、突出贡献、拔尖创新等人才13人。2016-2020年,特产所累计承担国家自然基金、重点研发计划等竞争性科研项目305项,科研经费3.3亿元,近年来在信息化建设上累计投入经费约1000万元。抚松美食获得省部级奖励38项,其中省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自然科学一等奖1项,农科院科技成果奖3项。拥有两个所区,其中:长春所区,位于长春市净月区,占地210亩;左家所区,位于吉林市昌邑区,占地56.81平方公里。截止到2020年末,特产所累计净资产合计为39032.4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累计为6975.1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为1639.84万元,事业收入为6176.00万元,净资产及财政收入稳定。
中国农业科学院特产研究所始终坚持需求导向原则,立足吉林、面向全国,依托产业链、部署创新链,紧紧围绕人参、梅花鹿、毛皮动物、北方浆果等吉林特色产业的发展需求,开展科学技术创新研究,公主岭十大美食并取得了一系列创新成果。特产所具有专业化的信息技术团队和先进适用的信息技术工具及数字化产品。依托团队负责人王丽英及相关领域专家团队已有的农业方面的专利技术,将有力推动区域农业品牌营造,保障农产品数据真实安全,为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评估提供标准化支撑。
特产所数字乡村建设团队采用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和地理信息等技术搭建了数字乡村资源服务平台。平台以农业、农村、农民数据服务体系为支撑,一方面将有效推动基层组织管理,另一方面将农村、农业、农民及行业服务等数据资源体系等整合分析,实现数字化转型。
1.实现了农产品与地块绑定的优质农产品管理服务模式,解决了田地分布散、面积大、无法系统化管理难题。通过数字技术实现了农产品从耕、种、防、收数据可视化、可信任、不可篡改的核心问题,实现好地出好粮、好粮卖好价。
2.建立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全产业链质量追溯服务平台。形成了农业产业联盟链,结合天地空数据及政府管理数据,实现农产品全程数字化服务,形成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服务模式,推动质量追溯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业发展由增产转向提质,保证农副产品及食品安全,实现“碗里的粮食中国产,碗里的粮食安全保质量”。
3.建设乡村振兴人才与科研成果转化服务平台,从而实现服务模式的数字化;打造“三山”数字经济支撑体系,实现对数字乡村建设领域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的复制推广;建立政府+金融+实施主体的共建新模式,实现农民增收,政府产业结构合理调整,且让资金流水回归了县域本源;建立“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基础数据采集与中国农业科学院信息所的统计通道接口服务,提升优质特色农产品的供给效率。
2018年,我团队在岔路口镇通过1万亩水稻数字化建设,进行了水稻产业链数字化的实践探索。经过实验,利用数字化手段,永吉十大美食水稻采收管理的成功模式可作为成功经验在全省乃至全国进行推广,该模式的优点在于效益高、成本低,且让资金流水回归了县域本源。同时,我团队在新疆吉木乃、四川郫都、吉林龙潭等地区进行数字化推广应用,计划2021年12月底全部完成可面对市场的开放式服务平台。同时,在浙江、吉林、湖南、四川和新疆等省(自治区)地区以县域为基础初步规划建设5个农业农村底层数据资源库。
“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项目的基础数据采集系统平台已经搭建完成,同时数字乡村建设试点已经开始落地实施。具体进度如下;
3)吉林市龙潭区数字农业农村基础数据库已经建设完成,数据录入及时空信息数据呈现已经可以应用,并应用于农民基础要件库、宅基地审批、户厕改造、秸秆焚烧监测风险预警、农产品预售平台等业务系统。
一是利用北斗卫星导航及遥感等技术进行定量、定性分析,实现了地表变化特征的动态监测,将农产品溯源形成可视化服务平台。
二是交易结算体系形成完整的供应链监管体系,与银行达成的银企直联、实现了线上线下的数据整合。
三是通过自主研发的ERP管理体系,与交易结算体系的结合,首次解决了农产品溯源过程中的“一二三产”(农业生产、抚松美食农产品加工、农产品销售、食品加工、物流仓储等)的问题。
四是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服务平台,提供产品质量监管的数据支撑、产品来源可控、产品结构数字化、生产企业及责任人相关信息数字化管理。
(1)专业团队运维,节省人力成本,提升管理效率。试点地区不需要再配置信息化专职团队,抚松美食显著节省了人力成本;同时,对试点县的信息安全进行统筹规划和建设,大幅度提升了网络安全防护和管理的水平及层级。
(2)节约建设投资。充分利用试点县现有的信息网络进行提标改造,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可节约超30%。统一建设可复用的公共性、通用性业务应用系统可节约投资30%-40%,大幅降低数字乡村运行成本。
(3)促进网络经济增长。新型数字乡村建设能够推进新型消费方式转型,培育新兴的产业发展,有效拉动GDP增长。催生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飞速发展,促进乡村农业产业的转型和升级。促进交通、仓储、农业、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信息消费规模提升50%,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增长80%,提升乡村管理的效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运行效率,促进一二三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
(4)促进农业互联网的深化发展。数字乡村建设,正是迎合了当前国家对于“乡村振兴”建设的要求,可以极大地推动试点县农业互联网的创新发展,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互联网与乡村特色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大力培育乡村创新创业人才。
通过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提高信息、知识、技术和脑力资源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可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经济结构。同时,建设数字乡村需要海量的信息基础设施、产品、技术和设备,由此将形成市场大、范围广、关联多、链条长的产业链和产业群,并催生一大批新型产业。因此,推进数字乡村建设,能够提高经济的知识含量和产业的科技含量,加快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
2018年,通过对吉林市岔路口镇的1580公顷稻米的数字农业全产业链大数据实验项目,实现增加当地交易结算的资金流水2100万元,订单农户每垧地农民增收5000元,政府获得产业分红300万元,每户贫困户得到扶贫资金1000元,整个岔路口镇脱贫率达到95%。实现了资金流水信用为农业生产提供金融服务的新模式。